关于2018—2019学年第二学期评教评学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日期: 2019-07-10 浏览次数: 来源:

各二级学院:

为及时反馈教学信息,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,确保评教评学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时间:7月10日—14日进行评教评学

二、内容:

(一)评教

1.教师自评:任课教师填写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(附件1)完成自评。

2.同行互评:同一教研室的教师进行互评,对本学期所听课教师进行评教,填写同行评教表(附件2),完成同行评教任务。

3.学生评教:学生对本学期所选课程进行网上评教。学生评教采用不记名方式客观、公正评教。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,将无法查询成绩。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进行评教。

4.督导评教:二级学院督导对本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评教,评建办组织学校督导组成员进行评教。

(二)评学

1.教师评学:任课教师填写教师评学表(附件3),完成对所任课班级的评学工作。

2.学院汇总:各学院及时组织教师评学,评学完成后汇总教师评学统计表(附件4)。

三、工作要求:

1.评教评学汇总由二级学院教研室组织进行,完成后报教学科。

2.学院督导组对本学院评教评学工作进行总结,形成督导报告。

3.评建办汇总各学院评教评学工作,形成学校督导报告。

4.各二级学院将教师评学统计表和督导报告于7月14日前上报评建办,纸质版教师评学统计表加盖学院章报行政楼220室,评教评学电子表和督导报告以学院命名打包发邮箱1455302470@qq.com

附件:1.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(教师用)

2.同行评教表(教师用)

3.教师评学表(教师用)

4.教师评学统计表(学院用)

评 建 办

2019年7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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